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陕西科技大学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
一、申请条件
(一)普通推免生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3.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任务。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英语专业学生专四成绩≥60分),专业排名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在前50%,无相关科目不及格记录。
(二)专长生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3.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任务,本科在读期间无相关科目不及格记录。
4.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者。(学科竞赛及期刊目录见附件《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试行)》)。特别说明:获奖、论文、专利等成果须以陕西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其中论文、专利成果署名均为第1名或指导教师第1名,学生第2名,且在申请推免资格当年8月31日之前获得证书或正式见刊发表。
二、申请办法
(一)电子版材料
1.普通推免生:
(1)《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打印、签名后,拍照。
(2)全国大学英语四或六级成绩单照片【年6月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物理专业)及2023年6月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的同学,鉴于目前还没有成绩单,可自行查询后将网页版查询结果截图】。
2.学术专长推免生:
(1)《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打印、签名后,拍照。
(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照片【2023年6月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物理专业)及2023年6月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的同学,鉴于目前还没有成绩单,可自行查询后将网页版查询结果截图】。
(3)获奖、论文、专利等成果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9月20日中午12点前在研秘发放的腾讯在线收集文档(详见QQ群通知)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要求:上传的附件图片应清晰、完整。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统计。
(二)纸质版材料(按顺序排序后装文件袋,文件袋上写本科专业、姓名、学号、联系方式及文件清单)
1.《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签名必须手写;
2.身份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物理专业)/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英语专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期间成绩单及专业排名无需个人提供,由教秘统一出具;
5.获奖、论文、专利等成果证明材料(学术专长推免生)。
注意事项:申请人请于9月20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交至理科楼436办公室,由学院进行审查。以上材料待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相应资格。
三、考核办法
1.普通推免生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综合素质×40%。
(1)课程成绩
以学生本科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2)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创新创业(含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技能特长、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参军入伍服兵役及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内容。积分办法详见《文理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素质考核积分办法》(附件2)。
(3)综合成绩及各分项成绩实行百分制。
2.学术专长推免生
(1)推免资格按照《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试行)》由高到低认定。
(2)获得推免资格学生须报考陕西科技大学。
(3)综合成绩及各分项成绩实行百分制。
3.申请人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学生科技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相关申请人需进行公开答辩,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由副教授及以上硕导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对其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4.普通推免生与学术专长生分开排队。根据申请人综合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最后一名并列时,优先六级通过者,都通过六级者,取六级分数高的,都未通过六级,取四级成绩高的)。
5.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四 创新成果等答辩安排
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学院另行确定。
五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陈源梅 刘建科
副组长:李稳敏
成员:王晓明 张晓斐 董亮伟 罗道斌 王有庆 李俊叶 李海亭 陈琳 阿丽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
办公地点:理科楼436办公室
电话:029-86168320
七 本办法适用于文理学院2023年推免工作,由文理学院负责解释。
文理学院
2023.09.18